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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简介
机构设置
荣誉
大事件
 
潍坊市艺术馆内部部室工作职能
 
一、办公室
      1、负责部室间的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,落实馆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、决定,做好检查、督办工作;
      2、负责安排党支部会、馆长办公会和其他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办、查办、检查落实,负责做好馆党组织的日常工作;
     3、负责来文、来电、发文的管理,信访、计划生育、报刊征订等工作。
     4、负责全馆的预算编制、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的登记工作,为全馆财务运作决策提供依据;
     5、负责本馆组织人事、职称工作、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的整理、归档、查询工作;
     6、负责日常考勤,公务接待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;
     7、负责本馆网络、数据库、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工作;
     8、完成本馆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二、群文部
     1、负责上级以及本馆交办的群众文化调研任务,及时掌握群众对文艺活动的需求和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新动向、新问题、新经验,为文化行政部门做好参谋助手;
    2、负责组织群众文化艺术的研究和学术研讨工作;
    3、组织发展全市的群众文化队伍,研究制定开展农村文化、社区文化、企业文化、少儿文化、军营文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;
    4、负责有计划地培训县(市、区)文化馆以及乡、镇、街道文化站的群文业务干部,做好全市群文工作人员、少年儿童的培训和辅导;
    5、组织好各种门类的社会考级工作;
    6、完成本馆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美术摄影部
    1、负责组织开展在全市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群众性、专业性的美术、书法、摄影活动;
    2、负责规划、指导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作品创作活动,每年创作生产出一定数量的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精品;
    3、负责全市群文美术、摄影、书法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和辅导;
    4、负责开展美术、书法、摄影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活动;
    5、负责组织、评选作品参加上级布置的各类展览和比赛;
    6、负责本馆美术书法摄影艺术的对外交流和服务工作;
    7、完成本馆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文艺部
    1、负责组织开展在全市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中小型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活动;
    2、负责规划、指导专业性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作品创作活动,每年创作出一定数量的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精品;
    3、负责开展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等专业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活动;
    4、负责组织市直及各县市区各类文化演出、展演、比赛活动;
    5、完成本馆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五、活动策划部
      1、策划、组织、协调上级交办的、本馆自办的以及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举办的大型文化活动;
      2、筹集社会资金,策划并举办具有社会需求的大型活动,承担自主创新,符合艺术馆业务的新兴文艺形式的开发、研讨;
      3、协助策划馆内其他部门举办大型活动;
      4、完成本馆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六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
      1、负责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并组织实施;
      2、负责搜集、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,完成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传承、文献整理等相关工作;
      3、负责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推广、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;
      4、负责组织指导全国、省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开展各项相关活动,督查各项扶持资金的落实;
      5、负责对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进行辅导、培训、验收;
      6、协助馆内其他部室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各项活动;
      7、完成本馆安排的调查研究、日常急需的文字材料及其他工作任务。
七、行政科
      1、负责出租房屋的管理、安全检查及租赁费用的收缴及其他相关工作;
      2、负责本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检查、指导、督促全馆各部门及租赁单位综合治理工作,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,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,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;
      3、负责全馆日常安全用电、用水工作,确保水电暖等设备的正常运行;
      4、负责全馆的日常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,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采购供应;
      5、负责馆容馆貌的整治工作;
      6、完成本馆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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